各县(市)、区供销社:
按照辽宁省供销社《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工作的通知》(辽供办合〔2021〕5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2020年度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推荐工作。请各县(市)、区供销社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于2021年4月5日前,将推荐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社合作指导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剑 0417-2873424
电子邮箱:732190204@qq.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工作的通知
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