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方便、快捷地获取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按所示方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办公室是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十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17-2873426
传真号码:0417-2873411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市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在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站上。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内容
1.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及分工;
2.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3.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策、文件及解读;
4.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部门会议;
5.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域规划;
6.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7.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过门户网站(http://gxs.yingkou.gov.cn/)、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2.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1:
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附件2:
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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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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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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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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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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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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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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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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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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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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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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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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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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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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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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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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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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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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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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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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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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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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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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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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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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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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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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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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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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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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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请人信息”栏个人申请只填“公民”栏,单位申请只填“法人或其他组织”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