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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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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有关部署,充分发挥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成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起草依据

《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重点任务:1.提升村级商业便民服务水平。加强邮政、供销、电商、快递、益农信息社等资源协作,供销社可以在人口较为密集、消费需求较大的村庄,整合各类经营主体和资源,建立村级商业网点,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同时,针对老年人、儿童等特定消费群体,提供特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加强农村物流资源整合。《计划》指出,鼓励邮政、供销、快递、商贸流通等主体市场化合作,整合各类物流资源,在电商快递基础上,叠加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双向配送服务,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降低物流成本。

3.加强企业供应链建设。以数字化、连锁化改造和跨界融合为手段,支持邮政、供销、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商品批发、零售向上下游一体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转变,增强对县域商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推广新型交易模式,为农村便民商店、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销售分析、店面设计、库存管理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的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4.培育“土特产”电商品牌。深化“数商兴农”,发展农特产品网络品牌。供销系统可以鼓励电商平台、直播团队充分挖掘农村“土特产”资源,为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提供产品设计、视频拍摄、文案策划、品牌推广等服务。培育一批“小而美”的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变“流量”为“销量”,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

5.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供销系统要引导流通企业与农业生产主体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举办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助力乡村振兴、“数商兴农”进地方等活动,邀请相关主体参加中国农产品交易会、海蜇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

解读单位: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合作指导科

解读人:刘哲铭

解读电话:0417-2873424

相关文件:

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 《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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