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24年12月20日上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共性和典型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和整改日常监督进行集中部署、提出明确要求。12月20日下午,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吕永梅分别向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孙建国和市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孙建国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吕永梅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供销社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投身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加强党对供销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探索助力乡村振兴新路径等方面做出了努力。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还存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监管社有全资及参股企业不力、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不力、为农服务用力不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不到位、推动全市供销系统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经营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并存等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吕永梅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一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发力,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为农服务的实际成效。二是在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三是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持续发力,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全面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责任,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抓好集中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职责,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常态化、长效化,防止前紧后松、边改边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入推动源头治理。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从本级、本人查起、改起,坚决落实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相关部门要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合力推动问题整改。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提级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同步向分管市长反馈。市纪委监委机关要加强日常监督,对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整改情况都要督办,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对敷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市组织部要统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整改,用好巡察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反映的专题材料,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市委巡察办要立足职能责任,对巡察发现问题要建账、立账、查账、销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孙建国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诚恳认领。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紧紧围绕此次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并以此为契机,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机制创新,夯基建社固本,履职赋能增效,持续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二是针对反馈意见,认真整改、逐一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查整改工作专班,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全面抓好整改工作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逐一对照查摆、深刻反思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立行立改、逐项逐改、全面整改。在整改中突出“真、实、严、深”,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盲点和死角,严肃认真、不折不扣,确保整改实效。三是用好整改成果,推动供销社工作更好发展。我们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用好整改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学习吃透其实质内涵,将实际工作与总书记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对标对本,准确把握供销社发展方向,深入研究具体工作举措,推动攻坚之战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同志、市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供销社机关全体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