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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发布时间: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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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总体环境 4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的改革发展成就 4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 8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挑战 9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10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0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1

第三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12

第四节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12

第三章  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14

第一节  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14

第二节 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 15

第三节 深化基层社改革 16

专栏1:县域城乡融合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17

第四节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18

第五节 推动改革系统集成 18

第四章 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 19

第一节 稳固拓展农资服务优势 19

第二节 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20

第三节 稳步开展金融服务 21

专栏2: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 21

第五章 助力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21

第一节 大力开拓城乡消费市场 22

第二节 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 22

第三节 加快发展现代冷链物流体系 23

专栏3: 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市场建设工程 24

第四节 加快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 24

第五节 提升“新网工程”实施水平 25

第六章 立足推动产业兴旺,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带动乡村产业发展能力 25

第一节 提高社有企业产业支撑能力 25

第二节 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 26

第三节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6

第四节 主动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27

第七章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开展帮扶工作 27

第一节 推动与“832平台”有效对接 28

第二节 促进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28

第三节 助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28

第八章  围绕乡村建设行动,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9

第一节 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29

第二节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服务 29

第三节 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30

专栏4:促进城乡绿色发展行动 30

第九章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和影响力 31

第一节 强化科技服务能力 31

第二节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31

第三节 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 32

第四节 加强供销合作社理论和文化建设 32

第五节 推进对外合作交流 33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33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领导 34

第二节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社 34

第三节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34

第四节  建立规划推进的实施机制 35

第五节 争取政策支持 35

第六节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35

第七节 加强舆论宣传 35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营口市推进新时代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根据《辽宁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市供销合作社编制了《营口市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制定了供销合作社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引领全系统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开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总体环境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的改革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持续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立足实际,不断推进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加快把供销社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持续贯彻中发11号、辽委发5号和营委发13号文件精神,围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实际,全力推进综合改革工作。一是明确任务,强化督导落实。市供销社制定年度工作要点,逐年推进,与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签订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层层落实责任。印发《营口市供销社深入推进综合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问题为导向,找准改革切入点,根据改革重点工作,建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台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二是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模式。以基层供销社为依托,与市人社局合作,先后出台《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营口市财政局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新建、改造基层社增加创业孵化功能的通知》(营供合〔2020〕1号)、《关于提升基层社创业孵化功能的通知》(营供合〔2020〕2号)文件,推进农村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及基层供销社新建改造工作,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孵化体系。三是学习先进地区成功经验。2019年市供销社由主要领导带队各市(县)、区社主要领导参加到先进地区学习供销社改革及基层组织建设经验,全面推进营口市综合改革及基层供销社新建、改造工作。

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市供销系统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畅通农产品流通,解决农民“卖难”、市民“买贵”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立“辽宁供销安邦瑞强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为100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部队、企业食堂开展农产品配送业务;积极开展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产业建设,与当地仓储物流公司合作,整合物流和快递资源,在供销社农村网点建立快递驿站,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搭建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的物流网络;借力展会经济,扩大农产品销售。组织系统内涉农经营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加全国、本市的农产品展销会,推动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走出营口;强化系统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和生产经营全过程风险防控。

经济和业务指标平稳增长。全系统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做强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不断开拓农村市场,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全系统销售额累计实现103.96亿元;新建改造基层社49家(其中村级基层社3家),完成农村综合服务社429家,新增农产品终端销售网点43个,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76个,获全国总社级基层社标杆社3家、创建总社级示范社7家;省社级基层社标杆社5家、省市级社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31个;有26家服务社获得五星级服务社称号。

新兴业态大力发展。全系统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2020年组建“辽宁供销农创联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创建“网上供销社”电商平台,上线154个品类、拓展合作网点57个、覆盖小区79个、覆盖人数15万;整合我地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涉农资源,组建了供销社系统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其中:县域电商运营中心4个、乡镇电商服务站18个、乡村电商服务点36个。

为农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顺应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农民消费需求不断升级的新趋势,提升基层组织和社有企业为农服务能力,推动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通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地龙头企业开展土地托管、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全系统坚持创新发展,为解决农产品销售难及价格低的问题,搭建供销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创建“辽宁供销服务三农大数据平台”,整合流转土地、种养殖、涉农经济体、仓储、物流等资源,实时掌握“三农”基础信息变化,为我市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做好“益农信息网的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依托“益农信息网”共发布各类涉农信息68190条,建立、规范“益农信息网”乡村服务站44个,宣传推介我地区名优特农产品37个。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廉政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指明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事关供销合作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定位,指明了供销合作社的功能作用,提出了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使命要求,为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供销合作社提供重大机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深度融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优势明显。供销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在增加农村收入,发展集约化经营,推进品牌化建设方面都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供销合作社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重大机遇,着力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新型社企业经营服务体系,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真正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供销合作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着力点,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是重要战略任务。供销合作社是农村流通的传统主渠道,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是重塑供销合作社竞争新优势的重大契机。全系统能够进一步发挥流通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建设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在促进农村消费、开拓国内市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挑战

农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十四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取得重大进展,但体制机制、产业结构、科技创新能力还存在短板,还面临着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保障水平等诸多问题。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将加快升级,农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延伸加快,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迅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流通领域的产业组织形式、商业经营模式等将会发生重大变化,供销合作社面临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经济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突出,这对供销合作社传统业务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迫切需要加快创新发展。

自身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亟待破解。全系统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利益联结农民的机制还不健全,基层社与农民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合作办法还不多,基层社还没有在资产形态上实现与农民、合作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真正融合;基层社还没有在组织形态上建成农民成分更充分、与农民利益联系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全系统县级供销合作社及县以下基层组织人才短缺,供销合作社系统之间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等。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的关键时期,是供销合作社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必须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牢固树立强烈的短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凝聚各方力量,落实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开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推动营口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根本保证。

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深入推进综合改革,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和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坚持提质增效,创新发展。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牢牢把握“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扩大现代流通网络覆盖面,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增强合作经济组织赋能能力,优化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提升广大农民获得感。

四是坚持合作制原则。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

五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六是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谋划、统筹推动各方面工作,做到全局与局部相统一、当前与未来相协调、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衔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全系统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骨干作用;合作经济属性更加明显,与农民联结更加紧密,在推进各层级供销合作社上下贯通方面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充分彰显;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显著提升,服务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显著增强;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更加高效,基本实现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节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按照为农、务农、姓农要求,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四五”时期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十四五”期间,全系统要加大力度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大力推动基层社提质扩面,夯实筑牢供销合作社基层基础,通过利益联结、指导服务、宣传引导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系。通过五年努力,使全系统助农增收机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机制更加健全,各项惠农举措更加扎实有效,对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赋能能力明显提升,吸引力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实现基层供销社组织涉农乡镇全覆盖。

——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十四五”期间,全系统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的要求,加快构建现代流通网络,农产品实现安全供应,提升流通效率,提高绿色农产品供给和保障能力。再生资源环保利用网络建设要加速补短板进程。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品牌广泛推广,社会形象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到2025年,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达95%以上。建设庄稼医院33个,土地托管(流转)及社会化服务面积9万亩。

——市场化运作更高效。“十四五”期间,全系统应建立健全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的社有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对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能力。加快推动全系统经济发展模式从粗放式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推动系统经济平稳运行,实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向优。到2025年,全地区培育2个有一定经营能力的社有及社有控股企业。

——治理能力更高效。“十四五”期间,全系统要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各级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提高县级社统筹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县基一体化”建设,构建系统联合合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因地制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联合发展,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打造数个全系统特色优势鲜明、动力强劲的增长极。

到2025年实现销售总额60亿元,农产品销售额 20亿元,消费品零售总额15亿元,电子商务销售额5000万元,物流营业额50万元,土地全托管面积达到2万亩,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30个。

第三章  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第一节  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因地制宜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充分尊重基层实际和群众首创,一方面引导全系统组织体系整合重组,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大服务资源的融合;另一方面依托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拓展生产和资金互助功能,内生性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激发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的协同效应,拓宽农民增收的路子。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积极探索更多适应小农户生产特点的社会化服务形式,依托基层供销社创建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围绕生产中的农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储运、加工、信贷、保险等需求,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个性化、精准化、便利化服务,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子。

不断丰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内涵。尊重基层的探索实践,全系统在发展新型基层社的过程中,要鼓励各县区供销社、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之间相互参股,或通过资产、资金、管理、产权等要素加强联合,建立紧密的产销关系、资金链关系和合作关系,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第二节 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

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十四五”期间,全系统要以优化联合社治理结构为核心,以规范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突破口,加强对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的基本方向、要素内涵、实现路径等关键问题的研究。着力落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治理机制,健全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强化联合社行业指导、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职能,推动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发挥联合社行业指导作用。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科学设置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建立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完善对社有企业考核激励、监督等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上级联合社改进工作。

推动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发展。深化协会改革,优化行业服务,打造产业协同、治理规范、充满活力、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协会服务体系。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协会成为联合社成员单位,鼓励社有企业牵头发展行业协会,构建新型合作经济发展平台。

强化县级社统筹服务能力。强化“县基一体化”运营管理,统筹整合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实行资产管理一体化、网络运营一体化、项目建设一体化。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产运营平台,落实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县级联合社信息化能力建设,实现与涉农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为农服务效率。

第三节 深化基层社改革

创新基层社的发展方式。通过“开放办社+创业孵化”新模式,支持基层社搭建农村创业孵化基地,带动城乡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顺应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探索基层社建设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的方式和途径。鼓励县以上社有企业、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联合组建新型基层社,强化业务对接,促进上下贯通。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深入生产合作。积极鼓励基层供销社利用自身优势,采取产权结合、业务联接等方式,吸纳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领办、创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建设、品牌化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同一地区、同一产品或产业链的基层供销社联合发展,为创立品牌、联合营销、应对风险提供坚强保障。

密切基层社与农民利益联结。广泛吸纳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提高农民社员在办社治社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把基层社打造成为开放、民主、共赢的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加强与村“两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合作。

专栏1:县域城乡融合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统筹整合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积极对接上级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加强与涉农部门、乡村集体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共建,建设城乡综合服务网络。

建设县级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以服务县域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为主,集合各类服务资源,面向基层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开展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配送、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政务代办等综合服务。“十四五”期间,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580家。

打造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综合考虑产业发展状况和自然禀赋等因素,在巩固农资供应、日用品经营、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基础上,逐步拓展农村电商、快递收发、综合维修等便民服务,因地制宜发展烘干收储、加工销售、农技推广等生产性服务。“十四五”期间,建立乡镇为农服务中心30家。

拓展村综合服务社功能。改造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基础设施,开展星级社创建工作,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标准,对农村综合服务社统一品牌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全面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大力兴建星级综合服务社。到2025年获评星级服务社50家。

第四节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组成结构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社有企业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不断优化社有企业机构设置,压缩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对不同类型的社有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加快建立有效管用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

强化企业管理。指导社有企业围绕提质增效、资产保值增值,强化企业管理。要加强财务监管、企业管理、审计监督,强化风险管控。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监管水平,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提高资产质量,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第五节 推动改革系统集成

加快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全系统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系统协同配合,联合发展的局面。深入总结改革经验,推动综合改革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城展开。坚持把综合改革与经营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关键性改革进程,加大政策资源集成,激发基层改革活力,促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实效。

加强风险防范。坚持依法治社,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财务、投资、对外合作、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各类风险防控,切实防范投融资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廉政风险等,着力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业务,加强规范管理,坚守“社员制、封闭性”原则,确保不发生行业性金融风险。

第四章 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第一节 稳固拓展农资服务优势

打造绿色供应链。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统防统治服务,推广高效农资产品,降低和防范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对高效肥、有机肥、低残留农药、高标准农膜的营销推广力度。

拓宽农资服务广度和深度。努力把为农生产性服务覆盖到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农业生产全过程。推广大田托管、代耕代种、产销对接等多种农资经营服务方式,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资企业转型发展,积极拓展其他经营服务领域,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多种类、多样化服务需求。

优化农资经营网络建设。推进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配送中心和连锁门店、庄稼医院等建设水平,做好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产业、服务对接,积极促进线下实体农资经营网络与线上农资服务平台有机融合,积极探索发展农资电子商务,提升农资网络运营质量。

第二节 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推动土地托管逐步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提高土地托管在相关产业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覆盖面。顺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形势,积极探索联耕联种、土地股份合作等新型经营机制,创新托管服务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依托社有企业、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推广配方施肥服务模式,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广绿色防控产品,提升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积极开展耕翻、播种、收割等农机作业服务。着力做好农产品收储、烘干、加工、销售等“后半程”服务,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服务新模式。

强化服务网络建设。建设以县级供销合作社为主导、以基层社为依托的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加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联合合作。推行智慧农化服务,将现代生产要素导入供销合作社服务体系,提高为农服务科技含量。

第三节 稳步开展金融服务

做好系统安全统筹工作,为供销合作社企业、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保险保障。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合作,引入中长期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项目。加强与政策性担保公司合作,缓解“三农”融资抵押少、担保难等问题。

稳步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运用“采购订单+信保+担保+银行”模式,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与区块链技术应用,共同解决农产品企业融资与贸易风险防控难题,多方位多主体联合调控贸易订单金融,降低经营风险,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以贸易为背景的供应链金融支持。

专栏2: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

实施服务型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建立全系统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

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拓展行动。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为重点,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因地制宜推动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延伸,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实施惠农服务平台创建行动。以县域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经营服务网点,整合各方资源,打造县有为农服务中心、乡镇有为农服务平台、村有为农服务站点的三级惠农服务网络。到2025年,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15个。

第五章 助力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大力开拓城乡消费市场

完善乡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结合《辽宁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2020-2025年)》,把乡镇建设商贸综合体建设与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乡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建设,提供生活超市、餐饮娱乐、便民服务等综合服务,开展配送业务。改造提升综合服务社,开展日用品消费品经营,努力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建设城市零售终端。积极应对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加强城市供销合作社与乡镇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加强城市连锁经营体系和物流配送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网络运营水平和覆盖面,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供销合作社日用品经营网点建设要坚持增量资产与存量资产运营有机结合,有效盘活市、县级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方式上要因地制宜,采取通过加盟、联合合作等方式,布局百货商场、大型超市等业态。

第二节 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

建设多层次农产品市场体系。合理布局各类农产品市场,形成产地市场、集散地批发市场和城市农贸市场相互支撑,产销相互联结的市场体系,重点聚焦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系统农产品市场改造升级。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在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依托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完善储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帮助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推进农产品市场改造升级。在商品结算、市场运营、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质量追溯等重点环节,加快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产品市场的数字化管理水平。创新经营模式,提高农产品市场供应链运营和管理水平。建设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

开展集采集配业务。发挥营口市区位、交通、产业和人文等优势,积极参与辽宁“一带一路”综合实验区建设,促进企业走出去。加强与京津冀地区供销合作社的通道对接、产业对接、平台对接、市场对接,积极参与建设京津冀地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集采集配,建设以区域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为核心,构建向上联接生产主体,向下对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城镇居民的产加销一体化产业链条。

第三节 加快发展现代冷链物流体系

建立产地预冷仓储设施。重点推进果蔬冷链发展,积极选择高价值的特色蔬菜、水果,推广产后预冷、初加工、储存保鲜和低温运输技术,发展一体化冷链物流产业链,建立跨地区长途调运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适度规模的产地型冷库、预冷库,构建具有冷藏功能的产地加工集配中心等冷链设施,提升预冷和储藏保鲜能力。

培育冷链物流骨干企业。打造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提高冷链物流服务的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水平。支持大型冷链物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协作联盟,推进资源共享,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

开展保鲜加工配送。发展以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保鲜加工配送设施,加快配备一批节能、环保的长短途冷链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成熟社区安置生鲜自提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果蔬配送信息系统。鼓励社有企业建设冷藏冷冻库、低温分拣加工区,购置冷链运输车辆,加快形成连接生产端到消费端的冷链物流网络。

专栏3: 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市场建设工程

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十四五”期间,在我市农产品主产区,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着力在全系统构建全链条、网络化、可追溯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补齐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不足的短板;在重要物流节点改造升级或适度新建冷链物流中心,开展农产品低温加工处理和冷链配送业务,实现农产品进城保鲜。

第四节 加快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

(一)大力发展供销特色电子商务。按照县有电商服务中心、乡村有电商服务站的网络布局,发展区域性电商和具有供销社特色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建设服务“三农”大数据平台。以电子商务、数字经济为重点,通过“辽宁供销服务三农大数据平台”逐步完善数字供销服务功能。利用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以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为基础,完善农村生产生活便民服务体系,建立村级网上服务站点。运用互联网推动全系统服务“三农”大数据信息服务。

第五节 提升“新网工程”实施水平

按照“小超市、大连锁”,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农资连锁网络体系建设,做好全市农资保供任务;着力加强农产品连锁配送能力的提高及门店的规范和管理;狠抓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管理水平和商品质量安全;建立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回收网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依托、龙头企业为骨干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着力提升社有企业和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能力。

第六章 立足推动产业兴旺,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带动乡村产业发展能力

第一节 提高社有企业产业支撑能力

优化社有资本布局。进一步聚焦主业,推动社有资本向为农服务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支持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拓展服务领域,并购重组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涉农企业。促进资源整合,实现共同发展。

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做强做优粮油、果蔬、海蜇等优势主导产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加快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品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节 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

办好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乡村振兴,围绕供销合作社传统优势产业,通过出资创办、入股参办、服务带动等多种方式,扩大领办创办数量;开展示范社创建,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与供销合作社联结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基层社组织农民合作社及农民社员开展培训,增强农民社员的合作意识,提升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发展产业型、农技服务型、营销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作用,带动农民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到“十四五”末,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拓展。

第三节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供销合作社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自主品牌,改造提升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发展以精深加工为主的新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体,分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延长粮油、果蔬、水产品、林特产品和现代种业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粮油加工业重点发展主食加工和开发副产品综合利用;果蔬加工业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系列水产品、速冷制品等,不断提高水产品附加值。

积极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发挥好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网络、品牌等优势,引导带动农民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促进农业“接二连三”。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等新型业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积极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第四节 主动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和各类集体资源资产,深入挖掘和利用好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积极开展“村社共建”,通过创办实体、合作开发、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增强村级带动农户增收能力。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鼓励供销合作社企业与经济实力强的村集体采取股份合作、产业联动、定向帮扶等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七章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开展帮扶工作

第一节 推动与“832平台”有效对接

全力支持消费扶贫采购工作。组织引导供销合作社系统预算单位和企业积极通过“832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拓宽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渠道,提高“832平台”对脱贫攻坚工作促进作用。

第二节 促进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提高相对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系统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加大相对贫困地区产业带动力度。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发挥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辐射带动作用,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推进产销衔接,扶持发展脱贫产业,提高贫困群众组织化程度。通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订单产业。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

第三节 助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帮助贫困地区产销对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供销合作社实施产业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持续推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引导系统内的大型商贸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更多地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在营业场地设立消费扶贫专区、专柜。充分利用各种展销会、交易会集中推介、展示、销售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帮助贫困地区做好农产品生产流通工作。

持续开展科技教育帮扶。加大贫困地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力度,鼓励向贫困地区和帮扶的贫困乡镇转化科技成果,围绕支柱产业转化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引导县及县以下供销合作社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协办带动效果显著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第八章  围绕乡村建设行动,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第一节 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优化基层回收网点。结合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网点建设,积极参与农村废弃物和垃圾处理、秸秆综合利用等业务,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建设。鼓励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回收”、“互联网+旧货”、“互联网+资源循环”等经营方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服务功能。到2025年,全系统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达50个。

第二节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服务

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培养农村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鼓励全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积极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行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有效对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功能,寻求新的发展机遇。

第三节 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积极参与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回收处理,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在农资企业流通,推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全面禁止系统农资企业销售厚度在0.01mm以下的农膜,稳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推进农作物秸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探索开展秸秆科学还田服务。鼓励全系统推广应用秸秆栽培食用菌,实现秸秆减量化、资源化。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开展秸秆纤维提取等综合加工利用业务,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农作物秸秆、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效益。

专栏4:促进城乡绿色发展行动

开展“县域绿色分拣中心”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区)推动建设一批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的县城绿色分拣中心,提升供销合作社系统对城乡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能力。

持续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优势和行业优势,在用膜重点地区,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系统复制推广,努力打造农膜供应、使用、回收、加工、利用产业体系。

第九章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和影响力

第一节 强化科技服务能力

增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强社”战略,优化科技服务供给,为综合改革提供科技服务支撑。重点围绕农村实用技术传授、经营管理培训、开展技术下乡等服务,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更好地为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科教教育服务。着力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能力,承担好政府购买服务等公益性培训任务。

第二节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着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培养造就政治强、业务精、结构优、作风好的干部人才队伍。注重领导干部的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全面提高领导水平和专业素养。着力培养一批爱供销、懂经营、会管理、勇创新的企业家队伍。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基层用人机制,充实优化基层人才队伍。

建立有竞争力的干部人才引进机制。通过公务员招录、高校毕业生接收、职业经理人选聘等方式,着力改善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队伍结构。积极拓宽基层供销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乡村能人等入社参选。创造条件吸纳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进入基层供销社工作。

第三节 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

着力培育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加强“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宣传推广和使用管理,加强对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的工作指导,加大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普及力度,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创建能力,切实发展好、维护好、宣传好“中国供销合作社”品牌,提高供销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

树立“品牌强社”理念。推动全系统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双提升”,重点在水稻、水果、水产品等营口传统优势产业和鲜活农产品流通经营领域,筛选区域公用品牌进行重点扶持,打造农产品龙头企业品牌,加快发展培育一批基础扎实、区域优势明显、引领带动能力突出的农产品品牌。

构建品牌支撑服务体系。推动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做好品牌运营和维护。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加大农资直供力度,提升绿色农资产品供应比例,筑牢供销合作社农资服务品牌。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在城乡居民中打响“放心供销”服务品牌。

第四节 加强供销合作社理论和文化建设

加强供销合作社理论研究。围绕我市供销合作经济和“三农”工作大局,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研究,把握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的理论实质、分析供销合作经济的演进特征,把握其发展规律,进而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和经营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扁担精神”和“背篓精神”,倡导勤俭办社、一心为农的供销合作社文化,打造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凝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注重典型示范,加强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大力挖掘宣传全系统在为农服务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利用供销合作社遍布乡村的网点,打造文化服务平台,为文化下乡进村提供载体和渠道。

第五节 推进对外合作交流

积极拓展国际合作。着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充分利用营口港、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位优势,参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构建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结合区域出口农产品生产布局,指导全系统农产品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开展对外贸易合作,发挥沿海优势,加快推动边境贸易转型升级。努力在经贸、旅游等领域合作取得新突破。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高质量党的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社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党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节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对社有企业监督,切实把握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规范社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防范腐败和经营风险。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健全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推动监事会、内部审计、社有资产管理等监督力量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工作格局,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四节  建立规划推进的实施机制

全面部署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工作,各县区供销合作社要确保为农服务方向,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形成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的合力,推动“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扎实落实,对有关工作经验进行梳理总结。

第五节 争取政策支持

将各县区供销合作社“十四五”期间综合改革和经营发展目标任务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同步实施、协同并进,各县区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完善产业、财政等领域配套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督导和推进机制。

第六节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为实现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培育、遴选、评估、审查、扶持机制,确保重点项目稳步推进。

第七节 加强舆论宣传

认真做好全系统“十四五”规划宣传,切实增强做好“十四五”规划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农民服务需求变化,不断提高“十四五”规划服务“三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全系统营造“十四五”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促进供销合作社更好地推进综合改革和服务“三农”。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动供销合作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努力为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营口市推进新时代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根据《辽宁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市供销合作社编制了《营口市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制定了供销合作社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引领全系统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开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总体环境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的改革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持续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立足实际,不断推进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加快把供销社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持续贯彻中发11号、辽委发5号和营委发13号文件精神,围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实际,全力推进综合改革工作。一是明确任务,强化督导落实。市供销社制定年度工作要点,逐年推进,与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签订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层层落实责任。印发《营口市供销社深入推进综合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问题为导向,找准改革切入点,根据改革重点工作,建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台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二是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模式。以基层供销社为依托,与市人社局合作,先后出台《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营口市财政局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新建、改造基层社增加创业孵化功能的通知》(营供合〔2020〕1号)、《关于提升基层社创业孵化功能的通知》(营供合〔2020〕2号)文件,推进农村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及基层供销社新建改造工作,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孵化体系。三是学习先进地区成功经验。2019年市供销社由主要领导带队各市(县)、区社主要领导参加到先进地区学习供销社改革及基层组织建设经验,全面推进营口市综合改革及基层供销社新建、改造工作。

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市供销系统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畅通农产品流通,解决农民“卖难”、市民“买贵”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立“辽宁供销安邦瑞强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为100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部队、企业食堂开展农产品配送业务;积极开展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产业建设,与当地仓储物流公司合作,整合物流和快递资源,在供销社农村网点建立快递驿站,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搭建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的物流网络;借力展会经济,扩大农产品销售。组织系统内涉农经营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加全国、本市的农产品展销会,推动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走出营口;强化系统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和生产经营全过程风险防控。

经济和业务指标平稳增长。全系统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做强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不断开拓农村市场,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全系统销售额累计实现103.96亿元;新建改造基层社49家(其中村级基层社3家),完成农村综合服务社429家,新增农产品终端销售网点43个,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76个,获全国总社级基层社标杆社3家、创建总社级示范社7家;省社级基层社标杆社5家、省市级社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31个;有26家服务社获得五星级服务社称号。

新兴业态大力发展。全系统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2020年组建“辽宁供销农创联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创建“网上供销社”电商平台,上线154个品类、拓展合作网点57个、覆盖小区79个、覆盖人数15万;整合我地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涉农资源,组建了供销社系统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其中:县域电商运营中心4个、乡镇电商服务站18个、乡村电商服务点36个。

为农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顺应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农民消费需求不断升级的新趋势,提升基层组织和社有企业为农服务能力,推动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通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地龙头企业开展土地托管、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全系统坚持创新发展,为解决农产品销售难及价格低的问题,搭建供销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创建“辽宁供销服务三农大数据平台”,整合流转土地、种养殖、涉农经济体、仓储、物流等资源,实时掌握“三农”基础信息变化,为我市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做好“益农信息网的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依托“益农信息网”共发布各类涉农信息68190条,建立、规范“益农信息网”乡村服务站44个,宣传推介我地区名优特农产品37个。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廉政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指明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事关供销合作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定位,指明了供销合作社的功能作用,提出了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使命要求,为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供销合作社提供重大机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深度融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优势明显。供销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在增加农村收入,发展集约化经营,推进品牌化建设方面都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供销合作社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重大机遇,着力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新型社企业经营服务体系,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真正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供销合作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着力点,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是重要战略任务。供销合作社是农村流通的传统主渠道,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是重塑供销合作社竞争新优势的重大契机。全系统能够进一步发挥流通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建设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在促进农村消费、开拓国内市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挑战

农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十四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取得重大进展,但体制机制、产业结构、科技创新能力还存在短板,还面临着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保障水平等诸多问题。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将加快升级,农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延伸加快,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迅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流通领域的产业组织形式、商业经营模式等将会发生重大变化,供销合作社面临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经济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突出,这对供销合作社传统业务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迫切需要加快创新发展。

自身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亟待破解。全系统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利益联结农民的机制还不健全,基层社与农民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合作办法还不多,基层社还没有在资产形态上实现与农民、合作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真正融合;基层社还没有在组织形态上建成农民成分更充分、与农民利益联系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全系统县级供销合作社及县以下基层组织人才短缺,供销合作社系统之间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等。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的关键时期,是供销合作社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必须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牢固树立强烈的短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凝聚各方力量,落实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开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推动营口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根本保证。

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深入推进综合改革,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和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坚持提质增效,创新发展。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牢牢把握“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扩大现代流通网络覆盖面,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增强合作经济组织赋能能力,优化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提升广大农民获得感。

四是坚持合作制原则。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

五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六是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谋划、统筹推动各方面工作,做到全局与局部相统一、当前与未来相协调、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衔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全系统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骨干作用;合作经济属性更加明显,与农民联结更加紧密,在推进各层级供销合作社上下贯通方面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充分彰显;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显著提升,服务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显著增强;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更加高效,基本实现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节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按照为农、务农、姓农要求,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四五”时期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十四五”期间,全系统要加大力度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大力推动基层社提质扩面,夯实筑牢供销合作社基层基础,通过利益联结、指导服务、宣传引导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系。通过五年努力,使全系统助农增收机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机制更加健全,各项惠农举措更加扎实有效,对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赋能能力明显提升,吸引力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实现基层供销社组织涉农乡镇全覆盖。

——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十四五”期间,全系统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的要求,加快构建现代流通网络,农产品实现安全供应,提升流通效率,提高绿色农产品供给和保障能力。再生资源环保利用网络建设要加速补短板进程。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品牌广泛推广,社会形象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到2025年,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达95%以上。建设庄稼医院33个,土地托管(流转)及社会化服务面积9万亩。

——市场化运作更高效。“十四五”期间,全系统应建立健全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的社有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对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能力。加快推动全系统经济发展模式从粗放式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推动系统经济平稳运行,实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向优。到2025年,全地区培育2个有一定经营能力的社有及社有控股企业。

——治理能力更高效。“十四五”期间,全系统要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各级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提高县级社统筹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县基一体化”建设,构建系统联合合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因地制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联合发展,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打造数个全系统特色优势鲜明、动力强劲的增长极。

到2025年实现销售总额60亿元,农产品销售额 20亿元,消费品零售总额15亿元,电子商务销售额5000万元,物流营业额50万元,土地全托管面积达到2万亩,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30个。

第三章  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第一节  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因地制宜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充分尊重基层实际和群众首创,一方面引导全系统组织体系整合重组,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大服务资源的融合;另一方面依托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拓展生产和资金互助功能,内生性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激发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的协同效应,拓宽农民增收的路子。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积极探索更多适应小农户生产特点的社会化服务形式,依托基层供销社创建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围绕生产中的农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储运、加工、信贷、保险等需求,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个性化、精准化、便利化服务,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子。

不断丰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内涵。尊重基层的探索实践,全系统在发展新型基层社的过程中,要鼓励各县区供销社、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之间相互参股,或通过资产、资金、管理、产权等要素加强联合,建立紧密的产销关系、资金链关系和合作关系,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第二节 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

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十四五”期间,全系统要以优化联合社治理结构为核心,以规范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突破口,加强对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的基本方向、要素内涵、实现路径等关键问题的研究。着力落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治理机制,健全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强化联合社行业指导、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职能,推动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发挥联合社行业指导作用。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科学设置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建立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完善对社有企业考核激励、监督等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上级联合社改进工作。

推动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发展。深化协会改革,优化行业服务,打造产业协同、治理规范、充满活力、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协会服务体系。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协会成为联合社成员单位,鼓励社有企业牵头发展行业协会,构建新型合作经济发展平台。

强化县级社统筹服务能力。强化“县基一体化”运营管理,统筹整合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实行资产管理一体化、网络运营一体化、项目建设一体化。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产运营平台,落实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县级联合社信息化能力建设,实现与涉农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为农服务效率。

第三节 深化基层社改革

创新基层社的发展方式。通过“开放办社+创业孵化”新模式,支持基层社搭建农村创业孵化基地,带动城乡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顺应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探索基层社建设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的方式和途径。鼓励县以上社有企业、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联合组建新型基层社,强化业务对接,促进上下贯通。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深入生产合作。积极鼓励基层供销社利用自身优势,采取产权结合、业务联接等方式,吸纳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领办、创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建设、品牌化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同一地区、同一产品或产业链的基层供销社联合发展,为创立品牌、联合营销、应对风险提供坚强保障。

密切基层社与农民利益联结。广泛吸纳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提高农民社员在办社治社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把基层社打造成为开放、民主、共赢的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加强与村“两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合作。

专栏1:县域城乡融合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统筹整合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积极对接上级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加强与涉农部门、乡村集体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共建,建设城乡综合服务网络。

建设县级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以服务县域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为主,集合各类服务资源,面向基层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开展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配送、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政务代办等综合服务。“十四五”期间,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580家。

打造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综合考虑产业发展状况和自然禀赋等因素,在巩固农资供应、日用品经营、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基础上,逐步拓展农村电商、快递收发、综合维修等便民服务,因地制宜发展烘干收储、加工销售、农技推广等生产性服务。“十四五”期间,建立乡镇为农服务中心30家。

拓展村综合服务社功能。改造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基础设施,开展星级社创建工作,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标准,对农村综合服务社统一品牌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全面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大力兴建星级综合服务社。到2025年获评星级服务社50家。

第四节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组成结构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社有企业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不断优化社有企业机构设置,压缩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对不同类型的社有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加快建立有效管用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

强化企业管理。指导社有企业围绕提质增效、资产保值增值,强化企业管理。要加强财务监管、企业管理、审计监督,强化风险管控。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监管水平,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提高资产质量,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第五节 推动改革系统集成

加快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全系统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系统协同配合,联合发展的局面。深入总结改革经验,推动综合改革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城展开。坚持把综合改革与经营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关键性改革进程,加大政策资源集成,激发基层改革活力,促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实效。

加强风险防范。坚持依法治社,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财务、投资、对外合作、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各类风险防控,切实防范投融资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廉政风险等,着力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业务,加强规范管理,坚守“社员制、封闭性”原则,确保不发生行业性金融风险。

第四章 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第一节 稳固拓展农资服务优势

打造绿色供应链。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统防统治服务,推广高效农资产品,降低和防范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对高效肥、有机肥、低残留农药、高标准农膜的营销推广力度。

拓宽农资服务广度和深度。努力把为农生产性服务覆盖到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农业生产全过程。推广大田托管、代耕代种、产销对接等多种农资经营服务方式,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资企业转型发展,积极拓展其他经营服务领域,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多种类、多样化服务需求。

优化农资经营网络建设。推进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配送中心和连锁门店、庄稼医院等建设水平,做好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产业、服务对接,积极促进线下实体农资经营网络与线上农资服务平台有机融合,积极探索发展农资电子商务,提升农资网络运营质量。

第二节 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推动土地托管逐步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提高土地托管在相关产业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覆盖面。顺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形势,积极探索联耕联种、土地股份合作等新型经营机制,创新托管服务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依托社有企业、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推广配方施肥服务模式,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广绿色防控产品,提升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积极开展耕翻、播种、收割等农机作业服务。着力做好农产品收储、烘干、加工、销售等“后半程”服务,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服务新模式。

强化服务网络建设。建设以县级供销合作社为主导、以基层社为依托的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加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联合合作。推行智慧农化服务,将现代生产要素导入供销合作社服务体系,提高为农服务科技含量。

第三节 稳步开展金融服务

做好系统安全统筹工作,为供销合作社企业、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保险保障。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合作,引入中长期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项目。加强与政策性担保公司合作,缓解“三农”融资抵押少、担保难等问题。

稳步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运用“采购订单+信保+担保+银行”模式,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与区块链技术应用,共同解决农产品企业融资与贸易风险防控难题,多方位多主体联合调控贸易订单金融,降低经营风险,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以贸易为背景的供应链金融支持。

专栏2: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

实施服务型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建立全系统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

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拓展行动。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为重点,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因地制宜推动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延伸,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实施惠农服务平台创建行动。以县域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经营服务网点,整合各方资源,打造县有为农服务中心、乡镇有为农服务平台、村有为农服务站点的三级惠农服务网络。到2025年,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15个。

第五章 助力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大力开拓城乡消费市场

完善乡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结合《辽宁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2020-2025年)》,把乡镇建设商贸综合体建设与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乡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建设,提供生活超市、餐饮娱乐、便民服务等综合服务,开展配送业务。改造提升综合服务社,开展日用品消费品经营,努力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建设城市零售终端。积极应对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加强城市供销合作社与乡镇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加强城市连锁经营体系和物流配送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网络运营水平和覆盖面,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供销合作社日用品经营网点建设要坚持增量资产与存量资产运营有机结合,有效盘活市、县级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方式上要因地制宜,采取通过加盟、联合合作等方式,布局百货商场、大型超市等业态。

第二节 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

建设多层次农产品市场体系。合理布局各类农产品市场,形成产地市场、集散地批发市场和城市农贸市场相互支撑,产销相互联结的市场体系,重点聚焦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系统农产品市场改造升级。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在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依托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完善储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帮助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推进农产品市场改造升级。在商品结算、市场运营、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质量追溯等重点环节,加快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产品市场的数字化管理水平。创新经营模式,提高农产品市场供应链运营和管理水平。建设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

开展集采集配业务。发挥营口市区位、交通、产业和人文等优势,积极参与辽宁“一带一路”综合实验区建设,促进企业走出去。加强与京津冀地区供销合作社的通道对接、产业对接、平台对接、市场对接,积极参与建设京津冀地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集采集配,建设以区域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为核心,构建向上联接生产主体,向下对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城镇居民的产加销一体化产业链条。

第三节 加快发展现代冷链物流体系

建立产地预冷仓储设施。重点推进果蔬冷链发展,积极选择高价值的特色蔬菜、水果,推广产后预冷、初加工、储存保鲜和低温运输技术,发展一体化冷链物流产业链,建立跨地区长途调运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适度规模的产地型冷库、预冷库,构建具有冷藏功能的产地加工集配中心等冷链设施,提升预冷和储藏保鲜能力。

培育冷链物流骨干企业。打造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提高冷链物流服务的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水平。支持大型冷链物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协作联盟,推进资源共享,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

开展保鲜加工配送。发展以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保鲜加工配送设施,加快配备一批节能、环保的长短途冷链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成熟社区安置生鲜自提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果蔬配送信息系统。鼓励社有企业建设冷藏冷冻库、低温分拣加工区,购置冷链运输车辆,加快形成连接生产端到消费端的冷链物流网络。

专栏3: 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市场建设工程

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十四五”期间,在我市农产品主产区,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着力在全系统构建全链条、网络化、可追溯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补齐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不足的短板;在重要物流节点改造升级或适度新建冷链物流中心,开展农产品低温加工处理和冷链配送业务,实现农产品进城保鲜。

第四节 加快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

(一)大力发展供销特色电子商务。按照县有电商服务中心、乡村有电商服务站的网络布局,发展区域性电商和具有供销社特色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建设服务“三农”大数据平台。以电子商务、数字经济为重点,通过“辽宁供销服务三农大数据平台”逐步完善数字供销服务功能。利用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以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为基础,完善农村生产生活便民服务体系,建立村级网上服务站点。运用互联网推动全系统服务“三农”大数据信息服务。

第五节 提升“新网工程”实施水平

按照“小超市、大连锁”,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农资连锁网络体系建设,做好全市农资保供任务;着力加强农产品连锁配送能力的提高及门店的规范和管理;狠抓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管理水平和商品质量安全;建立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回收网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依托、龙头企业为骨干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着力提升社有企业和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能力。

第六章 立足推动产业兴旺,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带动乡村产业发展能力

第一节 提高社有企业产业支撑能力

优化社有资本布局。进一步聚焦主业,推动社有资本向为农服务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支持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拓展服务领域,并购重组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涉农企业。促进资源整合,实现共同发展。

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做强做优粮油、果蔬、海蜇等优势主导产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加快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品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节 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

办好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乡村振兴,围绕供销合作社传统优势产业,通过出资创办、入股参办、服务带动等多种方式,扩大领办创办数量;开展示范社创建,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与供销合作社联结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基层社组织农民合作社及农民社员开展培训,增强农民社员的合作意识,提升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发展产业型、农技服务型、营销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作用,带动农民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到“十四五”末,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拓展。

第三节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供销合作社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自主品牌,改造提升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发展以精深加工为主的新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体,分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延长粮油、果蔬、水产品、林特产品和现代种业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粮油加工业重点发展主食加工和开发副产品综合利用;果蔬加工业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系列水产品、速冷制品等,不断提高水产品附加值。

积极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发挥好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网络、品牌等优势,引导带动农民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促进农业“接二连三”。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等新型业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积极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第四节 主动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和各类集体资源资产,深入挖掘和利用好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积极开展“村社共建”,通过创办实体、合作开发、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增强村级带动农户增收能力。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鼓励供销合作社企业与经济实力强的村集体采取股份合作、产业联动、定向帮扶等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七章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开展帮扶工作

第一节 推动与“832平台”有效对接

全力支持消费扶贫采购工作。组织引导供销合作社系统预算单位和企业积极通过“832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拓宽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渠道,提高“832平台”对脱贫攻坚工作促进作用。

第二节 促进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提高相对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系统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加大相对贫困地区产业带动力度。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发挥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辐射带动作用,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推进产销衔接,扶持发展脱贫产业,提高贫困群众组织化程度。通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订单产业。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

第三节 助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帮助贫困地区产销对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供销合作社实施产业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持续推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引导系统内的大型商贸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更多地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在营业场地设立消费扶贫专区、专柜。充分利用各种展销会、交易会集中推介、展示、销售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帮助贫困地区做好农产品生产流通工作。

持续开展科技教育帮扶。加大贫困地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力度,鼓励向贫困地区和帮扶的贫困乡镇转化科技成果,围绕支柱产业转化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引导县及县以下供销合作社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协办带动效果显著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第八章  围绕乡村建设行动,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第一节 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优化基层回收网点。结合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网点建设,积极参与农村废弃物和垃圾处理、秸秆综合利用等业务,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建设。鼓励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回收”、“互联网+旧货”、“互联网+资源循环”等经营方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服务功能。到2025年,全系统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达50个。

第二节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服务

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培养农村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鼓励全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积极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行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有效对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功能,寻求新的发展机遇。

第三节 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积极参与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回收处理,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在农资企业流通,推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全面禁止系统农资企业销售厚度在0.01mm以下的农膜,稳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推进农作物秸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探索开展秸秆科学还田服务。鼓励全系统推广应用秸秆栽培食用菌,实现秸秆减量化、资源化。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开展秸秆纤维提取等综合加工利用业务,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农作物秸秆、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效益。

专栏4:促进城乡绿色发展行动

开展“县域绿色分拣中心”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区)推动建设一批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的县城绿色分拣中心,提升供销合作社系统对城乡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能力。

持续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优势和行业优势,在用膜重点地区,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系统复制推广,努力打造农膜供应、使用、回收、加工、利用产业体系。

第九章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和影响力

第一节 强化科技服务能力

增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强社”战略,优化科技服务供给,为综合改革提供科技服务支撑。重点围绕农村实用技术传授、经营管理培训、开展技术下乡等服务,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更好地为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科教教育服务。着力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能力,承担好政府购买服务等公益性培训任务。

第二节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着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培养造就政治强、业务精、结构优、作风好的干部人才队伍。注重领导干部的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全面提高领导水平和专业素养。着力培养一批爱供销、懂经营、会管理、勇创新的企业家队伍。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基层用人机制,充实优化基层人才队伍。

建立有竞争力的干部人才引进机制。通过公务员招录、高校毕业生接收、职业经理人选聘等方式,着力改善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队伍结构。积极拓宽基层供销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乡村能人等入社参选。创造条件吸纳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进入基层供销社工作。

第三节 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

着力培育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加强“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宣传推广和使用管理,加强对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的工作指导,加大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普及力度,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创建能力,切实发展好、维护好、宣传好“中国供销合作社”品牌,提高供销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

树立“品牌强社”理念。推动全系统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双提升”,重点在水稻、水果、水产品等营口传统优势产业和鲜活农产品流通经营领域,筛选区域公用品牌进行重点扶持,打造农产品龙头企业品牌,加快发展培育一批基础扎实、区域优势明显、引领带动能力突出的农产品品牌。

构建品牌支撑服务体系。推动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做好品牌运营和维护。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加大农资直供力度,提升绿色农资产品供应比例,筑牢供销合作社农资服务品牌。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在城乡居民中打响“放心供销”服务品牌。

第四节 加强供销合作社理论和文化建设

加强供销合作社理论研究。围绕我市供销合作经济和“三农”工作大局,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研究,把握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的理论实质、分析供销合作经济的演进特征,把握其发展规律,进而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和经营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扁担精神”和“背篓精神”,倡导勤俭办社、一心为农的供销合作社文化,打造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凝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注重典型示范,加强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大力挖掘宣传全系统在为农服务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利用供销合作社遍布乡村的网点,打造文化服务平台,为文化下乡进村提供载体和渠道。

第五节 推进对外合作交流

积极拓展国际合作。着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充分利用营口港、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位优势,参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构建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结合区域出口农产品生产布局,指导全系统农产品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开展对外贸易合作,发挥沿海优势,加快推动边境贸易转型升级。努力在经贸、旅游等领域合作取得新突破。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高质量党的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社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党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节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对社有企业监督,切实把握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规范社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防范腐败和经营风险。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健全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推动监事会、内部审计、社有资产管理等监督力量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工作格局,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四节  建立规划推进的实施机制

全面部署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工作,各县区供销合作社要确保为农服务方向,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形成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的合力,推动“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扎实落实,对有关工作经验进行梳理总结。

第五节 争取政策支持

将各县区供销合作社“十四五”期间综合改革和经营发展目标任务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同步实施、协同并进,各县区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完善产业、财政等领域配套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督导和推进机制。

第六节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为实现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培育、遴选、评估、审查、扶持机制,确保重点项目稳步推进。

第七节 加强舆论宣传

认真做好全系统“十四五”规划宣传,切实增强做好“十四五”规划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农民服务需求变化,不断提高“十四五”规划服务“三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全系统营造“十四五”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促进供销合作社更好地推进综合改革和服务“三农”。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动供销合作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努力为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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