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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供销社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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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供销社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营口市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营口市供销社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营口市供销社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营供字〔2025〕1号)

市社机关各科室: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现制定《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资产经营管理科负责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决算”专栏和我单位门户网站“预算决算”专栏同步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营口市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供销合作社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

(二)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统筹制定好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发展规划及组织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负责制定全市供销社系统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做好营口市农村经济信息网(益农信息网)的网站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网络功能开发及信息的整理、发布等工作,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四)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做好全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组织、协调、统计及开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工作。

(六)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双线运行服务体系。

(七)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社改造,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和科技服务。

(八)做好本级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和农村土地流转。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营口市供销社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营口市供销社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478.9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7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51.22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1.22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427.7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76.54万元;

2.项目支出51.2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6.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营口市供销社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营口市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营口市供销社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营口市供销社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2.2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2.2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年

2025年

合计

2.25

2.2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25

2.2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2.25

2.25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市供销社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营口市供销社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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