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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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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5个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理事会办公室

1.负责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

2.负责机关文电、督查、会务、机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

3.承办机关材料综合、信息综合、政务公开。

4.承担政务宣传、舆情应对及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5.承担党组会、理事会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工作。

6.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7.负责机关“四防”安全工作。

8.承担系统政策研究、治理体系建设、机关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工作。

9.承担机关法律事务和法律顾问工作。

10.承担统筹供销社系统体系建设、法制建设工作。

11.负责或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组织落实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二)资产经营管理科

1.承担拟订全市供销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系统化肥、农药、大宗农产品等重要商品的协调、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灾救灾、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

2.组织指导系统开展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培育新兴产业等工作。指导系统非农商品流通、统计分析等工作。

3.负责市社机关经费预算、决算的编报和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社有企业深化改革。

5.负责对出资企业审计监管(包括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管和考核评议),社有资产监督、运营、管理工作;行使社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系统社有资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社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6.负责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系统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市社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8.接待和处理市社出资企业干部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9.负责管理合作发展基金等。

10.拟订出资企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编制执行出资企业经费预算和决算工作。

11.指导社有企业法治建设工作。

(三)合作指导科

1.承担拟订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系统综合改革、基层社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及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2.承担系统科技推广、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3.组织实施系统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参与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工作。

4.负责本系统计划统计工作及绩效考核汇总工作。

5.做好本系统行业协会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

6.负责统筹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7.参与拟订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组织指导系统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中心、农产品供给基地、冷链设施和生鲜超市、深加工及仓储设施等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业集配中心建设;指导系统农产品商品流通等工作。

9.承担拟订系统合作金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涉农普惠金融服务,承担组织指导系统农业融资担保、中小型银行、融资租赁、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等工作。

10.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等工作。

(四)信息科

1.负责指导本系统落实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的规范。

2.拟订全市供销社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3.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与省“数字供销”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管理,指导本系统开展数据信息维护工作。

5.负责数字供销、市社自建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

6.负责市社自建网络管理和本系统行业信息管理工作。

7.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五)人事科

1.负责机关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2.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系统离休干部、军转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3.参与市社全资企业负责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负责市社独资一级企业核心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人事管理。

4.负责出国(境)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5.负责市社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申报工作。

6.负责市社机关统战、妇委会、团委工作。

7.指导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劳动关系、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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