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现就徐斌委员提出的《关于做优建强营口大米品牌 有力助推国家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营口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 “十五五” 开局之年目标任务。今年以来,紧扣 2026 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全力推动供销系统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
一、成立专班并制定意见,筑牢品牌建设根基
市社已成立市级品牌建设工作专班,组建由理事会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市级专班,全力推动我市供销品牌建设工作。结合营口实际与省社指导意见,编制《营口供销品牌创建指导意见》,明确品牌创建方向、重点品类与推进路径,为全市供销品牌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聚焦营口大米,申报“辽供好物”
市社紧紧围绕营口大米这一核心特色农产品,将“辽供好物”申报工作作为提升营口大米品牌影响力、拓宽市场渠道的重要抓手,高质量推进品牌申报全流程工作。精准对接省社“辽供好物”申报标准与要求,成功申报了“润和且陶陶”等优质大米品牌。依托“辽供好物”省级品牌背书,全面提升营口大米的品牌价值与市场竞争力。
三、深化培育推广,推动大米产业提质升级
市社立足系统优势,全面梳理我市现有特色农产品种类,结合营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现状,筛选出适合供销系统打造品牌的品类,科学制定供销系统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实施规划,指导社有企业开展海蜇、水果、水稻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构建多品类特色农产品的供销品牌。
此外,加强宣传与保护,要求我市供销系统各级经营主体要不定期开展自查、杜绝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营口大米品牌及其他本地特色农产品的公信力与市场竞争力,推动营口大米产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营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4月1日
联系人:刘哲铭 电话:2873423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